汽车“以旧换新”拉动作用有多大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李毅中称,“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继续实施和完善,购置税政策减半是否会延续仍在讨论。他透露,当初在争取购置税减半政策时,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反复商量”,最终将适用的期限定在2009年底。此前,国家发改委负责汽车产业政策的官员证实,购置税减半政策将不会延期,“因为政策已达到预期效果,不会延长到明年。中央政府正在酝酿新的车辆购置税政策,预计年内可以出台”。
“以旧换新”拉动作用有多大
作为另一项刺激车市的积极措施,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于8月10日正式启动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者申报淘汰黄标车和部分老旧机动车的话,最多可享6000元补贴。
根据“以旧换新”规定,在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以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等,根据报废车型可以享受3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补贴。
三套汽车新政方案供备选
8月初,国务院发布的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进一步印证了前期市场上有关购置税调整的传言,明确提出将“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国务院明确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意味着前期政策可能不会简单到期结束,而是要丰富其调整手法,以发挥更大更全面的作用。据知情人士透露,国税总局有关司局目前已经形成了有关汽车购置税调整的三套方案。
其中包括前期备受市场关注的2.0排量以下车型购置税减半和小排量车型免征购置税的内容,不过与传言不同的是,按照目前的方案,税收减免幅度可能会更大,甚至1.4排量以下的车型可能全部免征购置税。
上述这套方案最受汽车企业的支持,是相关车企的力推方案。其理由是,汽车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已经缴了增值税,汽车使用过程也包含燃油税等税收,更何况1.4排量以下的小型车是节能减排鼓励的车型,理应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不过,由于这一方案力度较大,不仅购置税减免范围扩大,而且1.4排量以下车型全部免征购置税,减税力度太大,财政税收可能难以承受,据称,国税总局并不倾向于这一方案。